然而,這對當時的包拯來說,可以說是從未聽聞過。我從未想過「心法」能夠用來審理案件、還人民清白,令雙方安心,這是包拯從來沒有想過的事情。 在法性土上聽經數日,我也才瞭解到,佛法必須要萬緣放下,哪怕有絲毫未能放下,都將影響自己在過世之後的去處。 包拯想必也是太過於執著斷案以及判決,認為這才是真正服務人民的方式。 然而殊不知,其實人道就算有了再多的正確判決,依然無法出離輪迴; 即便講了再多的道理、說服了多少人,其實都比不上幫助人脫離這個娑婆世界,幫助他們往生西方極樂來得有意義得多。 訪問來澳洲香光大佛寺求超度的
包拯(包青天) 如今於西方法性土上
距今約九百六十四年
訪問主筆:釋法儒
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
包拯:
阿彌陀佛,吾乃包拯,曾在宋朝為官。
想必我的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詳的,這些故事被後人傳唱在世間,許多經典公案也被流傳成民間戲曲。確實,這斷案的過程許多比較撲朔迷離,但在這些精彩曲折的斷案故事背後,大家是否真的明白做人處事、為人剛正不阿的道理呢?所謂「多行不義必自斃」,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。
任何事情冥冥之中都有其運行的準則與理法,以宇宙準則來說便是如此。於日常生活,乃至於民間各大小事情,也是如此。包拯在世為官,其實也無意追求「清高」二字。在朝為官服務百姓、造福地方人民,乃是作為地方官的必要條件。而面對撲朔迷離、糾纏不清的案件,自然須有足夠冷靜的心智,以及獨立於各方勢力的判斷標準,才能有效、清楚地理解整個案情。若是被其他勢力以及不同派系人馬所干擾,又或是自己因為某些道德上的瑕疵、私情,必須背負額外的包袱而影響判斷,這就會使最後的判決結果違背了公平與正義。然而,包拯也知道「人非聖賢、清官難斷家務事」,我也並非總是百分之百地完全掌握案情,在古代證據的採集相當有限,對於人證證詞的判斷也沒有其他輔助的工具,單憑自己的自由心證。
包拯所能做的,僅僅是排除各種可能影響自己公正判決的要素。因此,包拯兩袖清風、不苟言笑,且不與任何人私下往來,這也是為了要嚴防各方勢力介入,影響我的判決。包拯這一生可說非常幸運,在朝為官又獲得提拔。也意味著當時的上位者,就是宋仁宗,確實是一位明君。
他懂得知人善任,也懂得包拯是真心為國家,而提出各種建議、策略與彈劾。對於各式各樣的貪官,包拯並不畏懼他們的權貴以及勢力。如此強力的執法,來自於國家與百姓的信賴,更有皇帝及諸多朝中大臣、正義之士的支持,包拯才能以此力道,將各地治理得如理如法。而比較著名、傳於世間的,莫過於包拯在開封府期間所審理的各式案件。
之所以會有如此的知名度,大多是因為包拯無懼各方權貴勢力,並盡量獨立於其影響之外去做判決。正因為這些案件往往牽涉皇家與各色高官,其複雜度以及泯滅人性的程度,也較一般案件嚴重許多。包拯在調查與審理這些案件之時,總不忘提醒自己,一定要跳脫自己的主觀判斷,跳脫各式各樣的成見,才能真實地理解一個案情的真面貌。而包拯對於自身的安危也是看得比較淡,畢竟若是不能伸張正義,令大宋律法得以實行,與其在朝苟活、傷害百姓,不如死於亂黨刀下。
後世的許多戲曲及文學作品,將真假參半的內容編入其中,而成為了包拯的事蹟。這也並不要緊,最主要的是將包拯在世為官的理念傳承下去。在朝為官,對於不仁不義之事,必須明察秋毫。不能一味地置人於死地,這並不符合中道,必須確保律法被明確地執行。否則,若是世人都不懼怕宋朝的律法、不願意遵守,那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亂象。所以,在執法的力度上必須拿捏清楚。對於真正貪贓枉法、泯滅良心之人,必須嚴格執行大宋律法並將其處以極刑,才能令百姓相信大宋律法具有執行力道。
要讓百姓相信,律法並非是可以投機取巧或姑息養奸的存在,而是會依照個人的所作所為、一言一行去定奪,從而做出生死判決。對百姓必須有一定的殺雞儆猴之效力,才能杜絕後人挑戰大宋律法。
所謂「清官難斷家務事」,若是有各方派系牽連,而有了所謂私下的干擾,就難免會對判決產生偏頗。所以我不與士人熟悉往來,也明令子孫,若是有貪贓枉法,就將其逐出門戶。這就是包拯對於維持公平正義、剛正不阿的判決,所抉擇且必須做到的基本要件。在朝為官,最怕貪贓枉法,所以對於這個「貪」字,包拯對自己的要求十分嚴格。
於平常的行住坐臥,維持最基本所需即可,若有過多的追求,那就容易讓各種勢力投我所好、鑽到漏洞,進而影響我的判決。這都是包拯十分謹慎小心的部分。後來升官之後,我依然提醒自己,審理過如此多的高官權貴,千萬不要跟他們犯一樣的錯。否則,成為自己鍘刀下的亡魂,那豈不是非常諷刺?
擔任多年的判官之後,我在一場大病之中,命喪於自己治理的開封城。我過世之後,依然留在開封府的判案空間當中。我成為了陰間鬼道的判官之一,雖然地位不及閻羅王,但仍在開封以及京城區域擔任陰間判官,繼續審理著大小案件。
在陰間與陽間,其實狀況十分接近。人們在人間有人道的顧慮,若用人道的想法而違反法律,終至受到處決。在陰間也是如此。只不過陰間的法律,其實就是「陰律」,也是所謂的宇宙準則。若是違反了宇宙準則,並非律法如何規定,而是自然之中,業力必當追討償還,故而必須到地獄受刑;刑滿之後,又轉往他處。
這與人間的判決有些不同。在人間,往往會因為一些資訊取得不足而難以精準判斷,有時也會因為判官的自由心證,導致判刑的力度,以及判決的重點有所不同。
然而在陰間的審判當中,點點滴滴都十分清楚,乃至於案發當下的任何一個心念與波動,都會被完整地記錄下來,並做出最詳細的解釋,這就是陰間判案的不同之處。
所必須受到的刑期,其長短取決於自己是否已經知錯並願意悔改。若其冥頑不靈,堅持自己並沒有錯,又或者不斷地怨天尤人,給自己找諸多的理由與藉口,那麼萬般的原因都無法減緩任何的刑期。
宇宙準則就是如此:自己一點一滴、一分一毫的造作,都必須由自己償還。這在因果與自然之中皆是如此。地獄的刑期,在造作罪業的當下、在心中毫無悔恨的當下,就已經決定了。有些受刑人已悔改,或是在地獄受了極苦之刑,而願意醒悟過來。但是大多數的罪人並沒有這樣的想法,也沒有辦法理解自己錯在何處。唯有在不斷的痛苦中,或許才會生起一絲毫的悔恨之心,我在陰間多年所看到的現象就是如此。
然而,隨著時間的推移,可以看出現代人人性的險惡,更甚於以往。這真是令人震驚,我從沒想過人心變異可以如此巨大。以往包拯審理的著名公案、有記載並傳唱於後世的故事之中,就可以發現:即便有著如此惡劣的心性,其程度也就是如故事中的反派一樣,為了一己之私,這在當時已是罪大惡極。然而,當初那些邪思、邪念、邪惡的心性,在現代人來說似乎已經是稀鬆平常之事。任何地方只要為了自己的利益、對自己有幫助,似乎都可以不擇手段。這真是令包拯感到十分的恐懼啊。如果現代的人道是如此,那各位就明白,他們死後需要在地獄受刑的刑度與刑期,遠比早期入地獄的眾生要來得更久更重了。
這正是由於對律法、宇宙準則的不認識,才產生的結果。若是認識宇宙準則,知道如何遵守道德,也就不至於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擇手段、為所欲為。
我在陰間服務了近千年,其實也早就耳聞並知道佛法的重要性。然而,世間已經鮮有人傳唱與弘揚佛法,這十分可惜。若沒有了古代聖賢的教育,也沒有了佛法教育,人們要奉公守法、造福百姓,就變得十分困難。
近十年來,又有佛法傳唱於世間,這對於陰間與陽間來說,都是令人十分開心的事情。畢竟有了教育,大家就可以避免很多錯誤行為。也不至於造作罪業而必須受到刑罰。
正法的流入,來自於澳洲香光大佛寺、阿彌陀佛,以及蘇佛帶領的救世團隊。蘇佛所講的經法在陰間非常有名,許多陰間眾生也都時刻聽著蘇佛講經,而生起了懺悔之心。明瞭佛法教育,才知道自己生前所做的是如此地錯誤與離譜,進而生起懺悔改過之心。這對於人道眾生來說,也是莫大的幫助。
包拯在中國河南地區,作為陰間的判官,需要審理許多各式大小案件,也同時不斷開導靈界眾生,希望他們接觸佛法、歸向阿彌陀佛。
就在最近幾個月,一片金光照下,穿透了各式空間,也打開了我在河南的陰間判案空間;而此時我觀到機緣成熟,在陰間服務期滿,可以到西方法性土,我就隨著金光進入了。在法性土上回首過去的一生,以及在鬼道陰間辦案的日子,真的是令人不勝唏噓啊。
其實,為何會需要判官來審判呢?那是因為人們犯了錯而不知悔改,也不知對錯,才需要由判官來定奪。然而,若能有佛法教育與古聖賢的道德教育,讓人們心中都明白什麼事能做、什麼事不能做,又何必要走到最後司法審判的程序呢?
大多數的人民對於道德與宇宙準則普遍不理解,也不知道違反了宇宙準則所需承擔的後果,這才是真正的根本原因。如果從這些面向下手,不必要的審判會少許多。人們自發性地遵守宇宙準則,自然而然就不會去觸犯朝廷的律法,也不會傷害到他人。減少了許多衝突,自然而然就不會耗費大量的人力及資源,去審理各式複雜的案件。其實,包拯在朝為官之時,真的將許多社會亂象浮上檯面,再予以導正。
這些公案被傳唱的背後,其實許多人都只是在意權貴、豪富如何地不如法,如何地濫用自己的地位與身分去違背宋朝的律法,而包拯又是如何一一破除這些亂象。然而人道的問題,不論是平民還是權貴都是平等的。
其實大家最根本的問題,就是不相信因果,不相信做了違背良心之事,會受到懲罰。而因果的清算,又比法律要來得清楚許多倍。
大家不相信輪迴,不知道自己今天的所作所為,回過頭來都會報應在自己身上。雖然不知何時發生,但現在所遇到的種種,都是之前、過去生中所造作的,回報在自己身上。
若是大家明白這個道理,又何必以身試法,造下無量無邊的業呢?在法性土上聽經數日,包拯感佩佛法的浩瀚,真的是遠超於律法與判決。
在世為官,包拯可以說是潔身自愛、一身正氣,只為審判穩重公正;然而佛法的公正更勝於此。在因果的面前,萬物都是平等的,唯有佛法的教育能讓人們從五濁惡世中清醒過來,明白這世間的一切皆是幻象,明白這身體是假的,不需要為了這個假身作奸犯科,乃至於對簿公堂。
若遭到審判而心又不平,周而復始,地獄受刑無有出期。其實真的接受了佛法教育,人民都可以打從心底去奉公守法,而不是流於表面。人間的律法只能表面上約束人,而佛法可以教育人們改變個性,避免依著自己的個性與情緒去造作無邊的罪業。
包拯在世的時候,以鐵面無私著稱。然而,無私歸無私,一個公正的判決,要完整地掌握案件的所有細節、盡量客觀、屏除個人主觀判斷,這方面包拯確實做得不夠到位。
包拯在審理諸多案件當中,遇到資訊不足,只能自己定奪之時,仍有自己的主觀判斷,所以晚年才招感了大量眾生附體。
此時,我在法性土上回顧,才知道即便是再清高、再無私的做法,判決上若是有絲毫的主觀、違背了宇宙準則,依然是干預了雙方之間業力的糾葛。作為判官的我,也必須承擔其所招感的結果。
若那時能有佛法教育,就可以更透澈地理解,其實雙方的癥結點也不過是虛假的幻象。若能找回本能,理解他人內心真實的想法,也就不會受到事相上的蒙騙,透過雙方心對心,就能做出更精準的判決。然而,這對於當時的包拯,可以說是從未聽聞。我從未想過「心法」能夠用來審理案件、還人民清白,令雙方安心,這是包拯從來沒有想過的事情。
在法性土上聽經數日,我才瞭解到,佛法必須要萬緣放下,哪怕有絲毫未能放下,都將影響自己過世之後的去處。
包拯想必也是太過於執著斷案以及判決,認為這才是真正服務人民的方式。殊不知,其實人道就算有了再多的正確判決,依然無法出離輪迴;即便講了再多的道理、說服了多少人,都比不上幫助人脫離這個娑婆世界、幫助他們往生西方極樂來得有意義。
這是我在法性土上最深刻的體悟。回顧之前做的種種判決,雖然說公正的判決帶給人們對於律法的信任,但是「殺雞儆猴」的效果,使得人們雖然表面上對於律法感到害怕與尊重,但並沒有從根本、從心上去改變自己的心性與行為,沒有真正地理解宇宙準則。
真正的從心上下功夫,改變自己的一言一行,乃至於發自內心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大宋子民,其實會比到衙門告狀、然後被迫接受,要來得有意義得多。
包拯可以說是完美地實現了以人道有限的方法來審理案件,也詮釋要如何當一個好官、清官來服務百姓。然而,蘇佛是以阿彌陀佛究竟之法,真實地幫助人道眾生,讓他們在世時找到人生的真正價值,死後又有真實的歸宿——西方極樂世界。這是佛法的大根大本,比人道的清官、好官來得更有意義。畢竟,再清的官、再好的官,仍然無法幫助人們脫離輪迴;就算日常生活中過得再如理如法,還是不知道自己死後的去處。所以,人道真正需要的,並不是一個把道理判斷得多清楚的地方官,而是真正跟隨阿彌陀佛淨土教育而行、積極推廣佛法教育的團隊。
包拯現在只是一條靈,也沒有機會再服務宋朝的百姓。其實宋朝也過去千年了,千年時間對於各個空間來說,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。當下吵得不可開交的案件,不論再複雜,也就是過眼雲煙;探究得再清楚,也只是增加自己的執著。世人總是以我為公平正義的形象,奉我為司法之神。然而宇宙準則自然運行,無絲毫偏差。世人多不相信因果、不相信道德;既將我包拯奉為司法之神,相信我的鐵面無私,那是否也願意相信我所說的宇宙準則與因果?
真理正道才是宇宙間運行的律法。人要真正地奉公守法,才可以在這宇宙間有容身之處;而這靈性的歸宿,也必須要遵循真正的宇宙準則,也就是阿彌陀佛的佛法教育,才有一個好的歸宿,往生西方極樂世界。
這乃是包拯的肺腑之言。在世為官數十載,其實真正幫助社會的,也不過就是讓人們相信這世界上仍然有法律以及制度可以依循。但其實這些法律制度,並沒有辦法幫助人們解決生老病死的根本問題。包拯確實在世的時候,沒辦法帶給大家這樣的觀念,但是包拯現在學到了佛法,那就看諸位是否願意再相信包拯一回。
以上是包拯在法性土接受訪問,向大家簡單地說一說自己的經歷。感恩阿彌陀佛與蘇佛給我這個機會勸勸世人。
南無阿彌陀佛
包拯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