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午供
阿彌陀佛開示:
修行若欲有成就,必要下一番功夫,
因為此世所現之個性、習慣,
已成為我的一部分,已和我相連結,
必須要捨我才能見性。
若仍有我,而且個性、習慣已是難以從我之中割捨,
也無法得知哪些是個性、習慣,
則成為目前修行難以成就之最大問題。
如果能捨我,連同個性、習慣一起捨,
這是修行有進最直接的方法,
卻是四眾弟子未覺有我,而行難之處,
因為還有我。
捨我、改個性、習慣從何處著手?
從我所執著之處、所喜所好、所厭惡之處,
即是個性、習慣所在之處。
其中有慣性地閉上眼睛,卻以為清醒,
實已昏沉乃至進入空間。
所貪之事,
貪情、貪愛、貪財、貪色、貪名、貪食、貪睡,
當要去貪行布施,方有救。
所瞋之事,
當聽到他人對自己勸告、批評時,
或他人未依自己意思而行,不如自己的意時,
當要縮小自己,莫放大自己而起瞋心。
痴迷,
回想起過往人事物及感情時,當速止,
若未止,則令業力牽纏難止,老病生。
傲慢,
引以為傲之事,易起傲慢心,
當提起覺性改為謙虛謙卑。
疑,
於不信佛、不信己者易起疑,
當提起覺性,只管念佛念去,自然除疑得信。
將其中自己能覺為修行之患處列出,或者為某人事,
並日日反省,
有過有犯再改,
捨我,方能入無我,
再入一體見自性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