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八月十六日
老師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執著指的是執意、堅持。
執著是人們個性中的一種,會障礙見性。
如世尊於菩提樹下夜睹明星成佛時,所說之語,
「奇哉!奇哉!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,
只因妄想、執著不能證得」,
便知執著對眾生的傷害有多深多巨。
執著可輕可重,不論如何輕重,都是「有」,屬於「我執」。
執著可以是對身體的執著、對某個人執著、對某件事執著、對某件物品執著、對某個境某種行為執著,
或執著於情感、感受、想法,
舉凡有的、存在的,都可以是執著的對象。
因為因緣,
過去曾經造下的因,而如今產生執著的行為心態,
是為果報。
當要認清事實真相,
不論執著於何,皆是於因緣生滅中,是業力的一部分,
如夢中幻境有消逝離去時。
若未認清此真相而緊抓不放,苦報將現。
當捨執著。
若於念佛當執持名號,莫中斷!
若能捨執著而入斷執著,得清淨,見自性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