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六年四月四日
老師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通達明徹事與理,
事指的是生活中的點滴、所遇之人事物、善惡與修行淨化。
理指的是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。
通達明徹事與理,是為明白且行於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者、修行有悟處及見性者。
許多人以為小過而為之,以為小善而不為、大善而為之,
殊不知不論小過、小善或大善,乃至於大過,
不在於所做之事的量與多少,而在於心,
心才是真正的主宰者。無論如何行,皆是因心而起。
依著心所發出之指令而行事,
而此心,是自己本靈之心或者是身上無數眾生之心呢?
此些無數眾生包含冤親債主、附體眾生及魔眾。
此影響到所作之心行是否符合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
或者是違背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。
符合者,得善與樂之果報,多為自己本靈之心作主,
帶領身與靈,於聽經及精進修行中,
往通達明徹事與理邁進;
違背者,當得惡與苦之果報,多為身上無數眾生之心作主,
使自己無法聽經,難以精進修行,
讓身與靈不明事理向下沉淪。
對於修行者而言,通達明徹事與理是重要的。
人們之起心動念,皆是業與罪,
點滴之心念都會形成因緣果報。
見性者、修行功夫有成者、有德行者通達明徹事與理,自然地,其心行不造惡業,遵循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而行。
當謹慎且斷離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,
遠離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,
尤其是瞋心一起,便是遠離見性。
由此可知,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,
不會因個人的心念、行為而有所改變。
修行有悟處、自性的顯現及通達明徹事與理,
不會因個人的財富、學識、身分、能力、角色及地位,
而有寬容或嚴格之別,與任何人皆無關係。
萬法唯心,由心下功夫,
是淨化提升靈性、通達明徹事與理之不二法門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