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佛之心語》

2026/3/20《佛之心語》—改過捨私

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
二O二六年三月二十日

阿彌陀佛開示:
過於何處?
於心,於身,於靈。

有過於心,顯於受染,受業力、受根深蒂固之念頭所染。
皆因有私──私心、有我──我需、我欲、我求而有此況。
有私即是有我,有私與有我,為過,
因為此我乃是因果業力組合而成,
個性習氣及善惡業報夾雜於我之中,是造業之主因。

有過於身,
則是顯於世間之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,與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,
悉皆虛幻。
修行若能針對此些虛幻,改過捨私,則將有進。

有過於靈,則顯精神渙散、不易集中,主靈無法作主,
而是由身中其他冤親債主之靈作主,
如此造惡業、犯過極為容易。

改過,即是去舊,
將累劫累世以來的個性習氣除去,
將過往錯誤的見解、看法及行為調轉或去除,
使身語意皆合於宇宙準則、真理與正道,
而不受業力及冤親債主之現前討債報怨,
修行方能持續,不受干擾。

改過捨私,是人類身心靈共同的目標,
於改過的過程中,將自私捨去,提升靈性品質,
是見性必經之過程,對於修行有極大的幫助。
南無阿彌陀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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