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午供
阿彌陀佛開示:
夢中之境,入夢者是於夢中或是醒,主要是看其心,
於夢中時心若已醒,即使入夢亦是醒,
此為有覺性者、明白虛幻與真實者。
六道輪迴業力眾生,心生六道,靈入於何道,由心所現。
六道眾生於夢中,未能離夢,
未能明白虛幻與真實,即是此心未明,故受因果業力支配,
無力脫離輪迴之業海,
於業海的漩渦中輪轉,受苦無盡。
夢者未醒,醒者已明。
醒者明白六道輪迴皆因緣生滅,能看破,
緣起緣滅,不執著,不分別,平等以對,無有苦痛。
醒者猶如第三者,
見未醒者於夢中,如演戲般有高低起伏、悲歡離合;
知入夢者未離夢,而心隨境波動無止時,有生離死別、
生老病死諸苦。
醒者了了分明,夢境乃因緣起而聚、緣滅而散。
緣起緣滅為生滅法,非真為假,非實為幻。
世人迷惑於假相中,而生幻有,
此幻有障礙見真實自性,令自性蒙上塵埃,
輕者昏蒙未明,重者汙濁沉重難行。
假身亦為幻有,以假修真即是以此假身尋回真實自性。
醒者能明白以上之理,且不被夢境所牽引,不受幻境迷惑,自然不會受到業力冤親債主之牽引,而有昏沉入空間之狀。
業力眾生因有假身,故其冤親債主能於其身進行
因果中之討債還債、報恩報怨。
修行者以此假身長養生息,
心靈以此假身而長養慈悲、智慧、包容、心量等善性。
於戒定慧中,能明白諸法實相,而不被假相所迷惑造業,
亦即能夠坦然接受因果中冤親債主等業報眾生之討債還債、報恩報怨。
於冤親債主及所現之境現前時,
能不入識即不成業,不再造新業。
此須持戒修定,自然於慧顯時能面對諸況,
不受夢境中之人事物境所牽引,
而能改善乃至於無昏沉入空間之況。
四眾弟子目前所現之況,難以克服昏沉入空間,
首要因素為個性未改,仍是業報之身,依業而行。
冤親債主現前,於夢境顯時,仍是於夢中,未能知夢離夢,
亦即被冤親債主牽引進入夢境之中,而現昏沉入空間之況。
若真明白虛幻與真實者,
即使未能明白此理,但為聽話者,即能改個性。
真實透澈地把個性改掉,冤親債主無由現前,
業力未顯或者能轉,即是轉業,
轉業後再續精進修行,而有見性時。
以上諸況,難以自力做到,
淨土修行者能於拜佛、念佛、誦經及佛心、佛願、佛行當中,一句「南無阿彌陀佛」佛號念到底,
能得彌陀加持,亦即能得彌陀相護。
於自力、佛力二力進行,
能助其於夢中能醒,不受夢境所惑,遠離昏沉進入空間之況。
乃因遇境時不受境所困或牽引,
知如何行,才令修行得以順行無礙,
能早日修行有成而遠離諸苦,
為自度度眾離苦之時。
南無阿彌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