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二月九日午供
阿彌陀佛開示:
世間緣,莫強求,緣起緣滅皆業力,
隨順因緣而進行,一切於自然中進行,
隨緣消舊業,莫再造新殃。
明知真相當放下,莫再於業中受苦難當。
法緣與世緣不同。
世緣於業力中進行,法緣於佛法中進行。
佛法能帶領諸眾解脫生死,離苦出三界,見性成就佛道,
是殊勝之緣。
法緣亦是於緣起緣滅中進行,於因果中進行,
乃於過往造下因,此時方有再遇之果。
法緣亦是善緣,須把握緣顯時,
勇猛精進,去汙得淨改個性,能見性。
莫強求,一切於自然中進行,
因緣成熟果自現,因緣未熟果難成,
亦是於宇宙準則、真理、正道中進行。
身感身受當要捨,
莫要看壞與說壞,想好看好與說好,自然能解自身苦,
是為有智之所為。
修行是為修自心。
若是共事而有過,不論孰是與孰非,
自己改過方為是,莫要強求對方改。
此為智者之所行。
香光此時法緣現,乃因彌陀住香光,
正是六道與人道,法界眾與眾靈能得生西之好時,
眾等速速能前來,把握此時殊勝時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