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四年七月十九日第一時
阿彌陀佛開示:
於香光,
眾人之事,教育眾生之事,能於大眾分工合作中完成,
則此事所得之功德及利益,
包括能於分工合作中出資、出力、出各項用品等者,
與其有緣眾,皆能蒙受其功德及利益。
故平日彼此維持和諧之關係,
於忙碌時盡一己之力,各盡其職,讓事情能如期如願完成,
眾等福不唐捐。
所謂的完成,
乃是於事無須設限,於人法緣能至,於物善盡其用。
分工合作於瞬間,於分分秒秒之中而不離佛。
佛於心中,佛於願中,佛於行中,佛於口中,佛於眼中。
此意非只是指佛於心,於願,於行,於口,於眼,
而且是──
心如佛心:二六時中、瞬間、分分秒秒乃至此生此世不離佛心;
願如佛願:不離佛願,四十八大願;
行如佛行:不離佛行;
口如佛口:不離佛口,口吐金蓮,身散蓮香,
佛號由心中起,口中出;
眼如佛眼:能洞視明見。
於心、願、行、口、眼清淨無染,不違宇宙準則、真理、正道,
於分工合作中,共成佛事、眾生事。
分工合作之中能拓展心量,
十方來,十方去,十方眾能共成十方事。
彌陀法緣遍法界,如今彌陀於香光,法界諸眾得受度,
念佛發願往生西方極樂國。
南無阿彌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