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一時
阿彌陀佛開示:
覺者,依眾所知,為自覺、覺他且自覺覺他圓滿,為覺行圓滿、覺滿者。
此為字意之解釋,
而實際行者,乃為度己度眾覺悟之行圓滿,
且於事於理皆通達無礙。
自覺者,為修行透過不斷的修證悟入,
於不斷的淨化再淨化,
能自我約束察覺,反省醒悟,入於通達無礙。
即菩薩行者經過淨化修調而將習氣淡化,乃至於習氣全無,
對於所緣清楚明瞭,無一絲毫迷惑,為自覺者。
於慈悲隨緣中,依所知所覺而助他眾解苦,離苦得樂,
乃至助他眾覺悟,是為覺他。
自覺覺他之行圓滿,是為覺者、成佛者。
見性者,亦稱為法身菩薩,
親自見到自性、真如本性,但未圓滿,
於實報莊嚴土初住菩薩以上可稱為佛,但並非圓滿。
破一品無明,證一分法身,至第四十一位次,為等覺菩薩,
往上至常寂光土之如來地,才是圓滿佛。
以上所言諸名相,是方便學習,了解概況,
解後即須離相,方能見性。
名相如過河之船筏,須靠船筏方能渡河,
到岸後即須棄筏,方能上岸;
若不棄筏,仍是於河上行,上不了岸,
未能入圓滿佛。
覺,是修行之目標,
覺者,是為修行見性成佛、覺行圓滿者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