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一時
老師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身體内的各種不同空間中,冤親債主存於其中。
此身為地水火風四大和合之身,
為各眾生──來自不同年代或同年代之冤親債主,有著
共同的討債報怨的因果業力,
而形成了各種細胞、五臟六腑。
此世有身,身給誰用?
給眾生用,給魔眾用或是給佛用?
眾生指的是冤親債主。
若給眾生用,
則是隨著輪迴業力中之討債還債、報恩報怨及於生老病死的因果中度過。
魔眾,指的是因個性於身語意造諸惡業,所招感的外魔入身,
亦指的是冤親債主中恨極,而進入魔界之眾生。
若是身給魔用,
則是過著充滿個性、我執我見、主觀及貪瞋痴慢疑、
財色名食睡的日子,於造諸惡業中度過一生。
佛指的是阿彌陀佛。
身給佛用,指的是依著佛心、佛願、佛行隨佛度眾。
隨佛行者,須放下此身個性、執見、主觀及貪瞋痴慢疑、
財色名食睡。
需要純淨純善的身心靈,方能行於佛道,精進修行尋自性,隨佛自度度眾往生西。
淨土修行,此世為來世間最後一世,
願求生西不再入輪迴受苦。
故此身要見性能作主,要給佛用,盡形壽隨佛行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