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一時
阿彌陀佛開示:
修心,於心下功夫,要能做到捨我,
捨我尚且不究竟,而更進一步須斷我,
於心上,「我」一點痕跡都不留。
我,指的是假我,
我的身體、我的想法、我的觀念、我的執著、
我的個性、我的習慣、我的喜好、我的名字、
我的家、我的家人及情感。
這是世間人對我的認識,
是生下來,即是我來到了世間,這世間所接受所認識的我,
卻也因此展開了業力輪迴中的我。
世間的一切是由因果業力所組成。
人們活在貪瞋癡慢疑、財色名食睡及色受想行識之中,
這些皆是欲望與汙染。
人們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,充滿了無常。
無常人生無法自主,因為是由妄心及業力作主,
也就是由冤親債主、附體眾生或魔眾作主,
心波動不斷,有各種苦難,於生老病死中度過。
修行即是要捨斷貪瞋癡慢疑、財色名食睡、色受想行識。
於行上,卻也要能夠借假修真,
假,指的是假身,
真,指的是真心自性。
修行,即是要捨我,
於心上捨斷,將我捨得乾乾淨淨,
才能無我只有佛與眾生,才能把佛及眾生放在首位,
才能真正發菩提心,一向專念阿彌陀佛,
修行才能有成就可言,
尤其是淨土,
於心上捨我,才能純淨純善見自性,由自性作主,
此時要以此身救世度眾離苦生西,
此為學佛見性成佛的目的。
南無阿彌陀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