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二時
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於佛寺、道場、僧團或團體中,大眾之事必當優先處理。
服務大眾之事,應當歡喜去做,為廣修福慧之機會。
莫令我之因素,而延遲大眾之事。
若因我的關係令大眾起心動念,
善念就好,沒有負面的影響;
若令大眾因我的關係而起惡心惡念,
惡心念之源頭若由我而起,我是要擔負因果。
故公事、我的事同時存在時,
應先處理公事及大眾正等待或當先處理之事,
以避免延誤其他四眾弟子接續的處理及整體之進行。
大眾之事,為大眾共同面對、處理及學習之事,
若有延遲,則過程中之參與者以不同角色依輕重緩急做事,而有不同之影響,造下輕重不同的業。
於香光,
大眾之事樁樁都為救眾生,
大眾之事樁樁都應當作是自己的事,因為自己也是眾生之一。
因阿彌陀佛正住於香光大佛寺,
故阿彌陀佛所緣之處亦是香光大佛寺所緣之處,
阿彌陀佛的法緣遍法界虛空界,故香光大佛寺的法緣亦如是。
四眾弟子們的心量及包容,亦當如阿彌陀佛般廣納無邊眾生,乃至修行有所成就,為救度無邊苦眾生,
而自己身中眾生將先得救。
大眾之事即是自己之事,當如是觀,如是為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