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二O二五年一月十九日午供
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不以善小而不為,不以惡小而為之!
於佛寺内,當其音聲擾及佛地安寧、他人清修或鬼神眾時,
即是造業。
於佛堂内禁語,請勿言語,
即使法會結束,整理佛堂,有執事須溝通時,亦請輕聲言說,
或事先說好,勿大聲。
此時莫心起波動及音聲當避免擾及他人。
莫從此端至另端大聲呼喚他人,能請他人代為傳喚。
於大聲呼喚時,
一者,自心波動,擾心;二者,擾及他人清修。
除非執事在身,能糾正、勸說;
否則見他人過,内自省莫犯,或心存善意請執事處理。
自莫起心波動,以保持自心清淨。
即使公務溝通,亦請以二者之間能聽聞之音量互對便可,
注意音聲莫擾他人。
此為於佛地保持清淨之舉,
是以大眾共同遵守,維持佛地清淨。
於大聲言說或大聲呼喚時,
一者自心易波動,二者擾他眾心清淨,造下口業。
當自覺,提高覺性,
不宜有之念頭及違反佛寺規定之心念及舉止,當速停止。
佛寺護法龍天觀其言行懲處,
業因已造,果業將受。
南無阿彌陀佛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