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示

2023/11/26 中峯三時繫念 第一時 夏蓮居老居士開示《通融》

老師開示 主筆:釋海願

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

夏蓮居老居士開示:
何事可通融?
對於犯錯的人,給予知過能改的機會,
但此前提必須是犯錯的人知錯及犯過之處,而願意改過,
才有立場言給機會,通融改過,
而不會繼續造成不當的影響。

若通融之後,仍未改,且故態復萌,
除個人造業以外,也造成團體的傷害,
此情形則不宜繼續通融,
將造成個人及團體更進一步的傷害。
此時個人及團體當做深層的檢討及處理,
莫令相同狀況重複發生,
以維持佛寺清淨及淨化。

尤其是修行者,有戒律指引大眾莫造業犯過。
大眾來自四面八方,不同國家,
不同生活習慣、不同作息、不同家庭環境、不同人格,
加上個性習氣差異,
必需有大家共同遵守之標準及準則,
方可維持僧團品質及運作。
於相同理念之下,
才有精進進步乃至見性之機會。

守團體之規定,修行者之自我要求,
是僧團品質提升之條件,
方能帶動個人修行品質提升。
故良好的僧團規定,必須靠大家共同遵守。
南無阿彌陀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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