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ite icon 澳洲香光大佛寺文庫

2023/9/29《佛之心語》—個性與業顯

佛開示主筆:釋海願

二O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

阿彌陀佛開示:
有身令業力得顯,
令冤親債主有討債、報怨之機會,
令生老病死苦,身心靈苦。
亦因為有身,能以假修真,
以此假身修行,尋回自性,救己度眾生西。

利根者,善根者,
知個性為累劫累世積習而成,
欲在有限的生命中改個性,
當把個性全捨全改,
得以與冤親債主化解超度,
能助修行轉業而見自性,
能自主,不再受有身之業苦。

若只改部分之個性,
則未改之個性仍會招感業力冤親現前,令身受苦,
修行就在業顯當中接受考驗,
知所不足及過失處,改過再改過,
身心靈淨化再淨化。
若知過能改,
則可令業顯之問題得解,再續前行,
靈性品質亦因此而得到提升。

於此過程當中,
佛菩薩、祖師大德及善知識,
以他們的慈悲、智慧、德行及善巧方便,
甚至運用見性者六根根性之本能,
以本能所具有諸神通力,
得見業主之冤親債主、附體或魔眾的存在及顯現,
而針對問題解決。
以他心通、宿命通等,
得知兩者過往因果及對錯,
令業主懺悔,
甚至運用法身解冤親之苦,滿冤親所求,
如妻離子散,得全家團聚,
受冤受害者,得恢復清白等等之舉,
此些能力於修行見性得法身者,以智度眾,
令冤親債主得補償,願意放下討報,
能心平接受化解及超度。

此種化解實是悲智雙運,
以見性之能力行度眾救眾之實,
此為香光大佛寺目前度眾方法之一。
南無阿彌陀佛

Exit mobile version